标题: | 关于印发山东省循环经济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的通知 | ||
发布单位: |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| 发布文号: | 鲁经信循〔2017〕96号 |
颁布日期: | 2017年3月13日 | 实施日期: | 无 |
文件类别: | 其他文件 | 有 效 性: | 全文有效 |
各市人民政府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
《山东省循环经济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已经省政府鲁政字〔2017〕39号文件批准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“十三五”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五年,也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关键时期。各级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,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,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完善相关配套政策,确保实现《规划》确定的目标任务,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。
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
2017年3月13日
《山东省循环经济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链接http://www.sdeic.gov.cn/resource/sdjxw/att/201703/1f73097e-8c3d-4ce1-9e1c-4b1e389043b1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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